民俗学的主要内容,民俗学是一门针对风俗习惯、口承文学、传统技艺、生活文化及其思考模式进行研究,来阐明这些民俗现象在时空中流变意义的学科,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民俗学的主要内容。
民俗学的主要内容1
民俗学研究涉及的领域,随着时间的发展也越来越广泛,今天在有些国家已经扩展到全部的社会生活和文化领域。
民俗学的内容,包括对民俗事象的理论探索与阐释、对民俗史和民俗学史的研究与叙述、民俗学的方法论以及对民俗资料的收集保存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的探索。
具体而言可以分为六大部分:
民俗学原理——对民俗事象发生、发展、演变及性质、结构、功能等方面的理论探索,包括对综合与单项问题的研究。代表性著述如(乌丙安:《民俗学原理》,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01年。
民俗史——对民俗事象的历史进行探究与描述。包括通史、断代史、专门史。代表性著述如(钟敬文总主编:《中国民俗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
民俗志——一种对一定范围(如某一民族、某一地区)民俗事象进行科学记述、描写、呈现的研究方法。代表性著述如(田传江:《红山峪村民俗志》,沈阳:辽宁文化艺术音象出版社,1999年。
民俗学史——关于民俗问题的思想史、理论史,也包括研究史。代表性著述如(王文宝:《中国民俗学发展史》,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
民俗学方法论——关于民俗事象整体整体的观察研究和和具体的'调查整理的技术与方法两方面的理论。代表性著述如([美]理查德·鲍曼:《作为表演的口头艺术》,安德明、杨利慧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资料学——关于民俗事象资料的获取、整理、保存和运用等活动的探索与讨论。代表性著述如(中国民间文艺集成编委会:《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中国ISBN中心)。
民俗学的主要内容2
基本概要
民俗一词最早见于英国,由英国学者汤普森根据英语中的Folklore所创造。它的原本含意是“民众的知识”或“民间的智慧”(The Lore of Folk),作为科学名称可直译为“关于民众知识的科学”。
民俗是常民生活形态的真实反映,举凡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的内涵与形式,以及其间思想、行为、仪式、活动的记录与形成,都是民俗学探讨的主题,这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与风俗,不仅是人们生活的提升与满足,更是民族生存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
因此,对于民俗学的认知与阐述,是当今国际学术研究极为重视的课题,也是日后研究者刻不容缓的责任与方向。
学科的缘起
民俗学从学术属性来说是一门兼具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性质的交叉学科。民俗学产生于19世纪初的欧洲。 英国在产业革命之后, 成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国家。
它的`社会文化和风俗习惯与过去以农牧业为主的封建社会的形态,有着很大的差异。这种现象引起不少学者产生一种从科学上给予解释的诉求。
民俗学早期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格林兄弟。但是,民俗学(folklore)一词却是1846年才由英国考古学家汤姆斯(W.J.Thomas)首先提出。在此之前,民俗学在德国被称为人民学(volkskunde),在英国及欧洲其他国家被称为大众古俗(popular antiquities)或俗文学(popularliterature)。
1846年,汤姆斯在写给《雅典娜神庙》杂志的信中,提出用folklore一词来概括此一新兴的学科。从此以后,民俗学风靡欧洲。这个概念的早期含义是指民众的知识或学问,内容包括传统的风俗习惯、民间信仰、民间故事、歌谣、谚语等。
由于民俗现象的普遍存在,以及由于近代许多民族、国家要求民族自我认识、争取民族独立和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统治殖民地的需要,使这门学科得到广泛深入的发展,遂成为社会科学中一门引人注目的学问。
实际上,19世纪后半叶的德国民俗学家莱因霍尔德·科勒(Reinhold Khler)用“folklore”(民俗)来指称学科研究的对象,用“folkloristics”(民俗学)来指称对于该学科对象的研究。
因此,“folkloristics”这一专指民俗学学科的术语至少可以追溯到19世纪80年代。美国民俗学家罗伯特·乔治(Robert Georges)和迈克尔·欧文·琼斯(Michael Owen Jones)把他们的实用教科书命名为《民俗学导论》(Folkloristics:An Introduction),
并且他们在书的第一页就强调了“folklore”(民俗)和“folkloristics”(民俗学)的区别(1985)。
民俗学的主要内容3
民俗事象
民俗事象虽然千差万别,种类繁多,但作为一种人类社会文化现象,大体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它们是社会的、集体的现象,不是个人有意或无意的创作。即使有的原来是个人或少数人创立或发起的,但也必须经过集体长时间的仿效和反复履行,才能成为风俗。
与集体性密切相关。这种现象的存在,不是个性的,而是类型的或模式的。
它们在时间上是传承的,在空间上是扩布的。即使是少数新生的民俗,也要具有这种特点。这些特点与一般文化史上个人的、特定的、一时(或短时)的文化产物和现象显著不同。
民俗功能
民俗现象是适应一定的社会生活,首先是物质的生活和相应的心理需要而产生、传播、继承的。同样它也要为产生它的母体报效尽力,发挥相应的`作用。
各种民俗现象的性质、结构不一样,其社会功能也不一样。同一个民俗现象,由于所处的社会形态及历史阶段不同,其功能也会起一定的变化。但概括说来,民俗现象的功能,主要在于规范和促进人们的社会生活,使之巩固、发展或得到调整。
即使已经失去了原来意义的风俗,往往也要以某种变性的作用服务于一定社会的人们的生活。如放风筝,最早是一种具有巫术性质的活动,现已变化为基本上属于文化娱乐性质的活动。完全没有作用的习俗,是比较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