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包括什么,说得民俗,相信许多人都不陌生,但要人们说出民俗包括什么,许多人就无法概括了。而民俗是一门学问,下面为大家介绍民俗学包括什么!
民俗学包括什么1
民俗学(FOLKLORE)是研究民间风俗、习惯等现象的一门社会科学。它的名称和概念,19世纪中叶(1846)始创于英国。当时,英国经过产业革命,成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国家。
它的社会文化和风俗习惯与过去以农牧业为主的封建社会的形态,有很大的差异。这种现象唤起了不少学者的注意;
产生一种从科学上给予解释的要求。最初提出这个名称并倡议研究这门学问的,是该国考古学者汤姆斯(WJ Thoms)。
这个术语概念的早期含义,指的是民众的知识或学问,它的内容包括传统的风俗习惯、信仰、民间故事、歌谣、谚语等。
由于民俗现象本身的普遍存在,由于近代许多民族、国家要求民族自我认识、获取民族独立以及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统治、管理殖民地等的需要,促使这门学科得到广泛深入发展。民俗学现在已经成为世界社会科学中的一门引人注目的学问。
研究对象和范围
民俗研究所涉及的领域,也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广泛。如果说它初期在收集、研究范围上是比较有限的,那么,今天在有些国家里,它已经扩展到全部的社会生活、文化领域了。
从社会基础(经济活动)和相应的社会关系,到上层建筑的各种制度和意识形态,大都附有一定的风俗行为和有关的心理活动,尽管它们之间有程度上和份量上的不同。
具体他说,如过去各种劳动的组织、操作的表现形式、技术特点和所附着的信仰;又如过去社会中,有各类团体活动像宗教的庙会,有村落和宗族的各种习惯、规例等,这些都是民俗现象。
至于各地年节风俗,如我国过去过农历新年、元宵、中元节、中秋节、冬至、除夕等岁时活动,每人自出生到老死所奉行的诞辰、成年式、结婚、丧葬等仪礼;
以及各种民间赛会、民间文学艺术活动,它们从来就被算在风俗、习尚里面,这自不必细说了社会民俗现象虽然千差万别,种类繁多;
但作为一种人类社会文化现象,他们大都有共同特点。就是这种现象,首先是社会的、集体的,它不是个人有意无意的创作。即使有的原来是个人或少数人创立或发起的;
但是也必须经过集体的同意和反复履行,才能成为风俗。其次,跟集体性密切相关,这种现象的存在,不是个性的,大都是类型的或模式的。
再次,它们在时间上是传承的,在空间上是扩布的。即使是少数新生的民俗,也都具有这种特点。
总之,这种社会文化现象一般说来是集体的、类型的、继承的和传布的。在这种特点上,它与那些一般文化史上个人的、特定的、一时(或短时)的文化产物和现象有显著的不同。
民俗现象,跟其它社会文化产物一样,是适应一定的社会的生活,首先是物质的生活和相应的心理需要而产生和传播、继承的。
同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也要对产生它的母体报效尽力,发挥相应的作用。各种民俗事象的性质、结构不一样,它的具体的社会功能也不一样。
同一个民俗现象,由于所处的社会形态及具体的历史阶段不同,它的功能也会起一定的变化。但是,概括地说来,民俗现象的功能,主要在于规范和促进人们的社会生活,使之巩固、发展或得到调整。
即使已经失去了原来意义的风俗,往往也要以某种变性的作用服务于一定社会的人们的生活。例如放风筝的风俗,最早是一种具有巫术性质的活动,但是以后逐渐变化,到今天已经基本上是属于文化娱乐性质的活动了。大体说来,完全没有作用的习俗,是比较少的。
民俗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现代社会中的民俗事象。所以今天我们研究者的重要任务,是对它进行实地采集并加以科学整理。在这基础上,用科学的观点与方法对它进行客观的研究,并应有辨别地采用现代那些有效的技术性方法,如比较法、统计法等。
民俗学与民族学的关系很密切,因为这两种学科都是以民族文化为研究主体的。
民族学的研究,离不开各民族众多的民俗现象,而民俗学的研究,也不可能与民族学的研究对象截然分开。至于两者在理论上的互相辅助、促进,就是更自然的事了。
但它们在许多方面仍有差异,例如民族学者颇重视民族的起源、发展和它的迁移、混合、分化等问题的研究,民俗学者一般却不注意这些。又如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一般限于本国或本民族,所以有人称它为“一国之学”,民族学的研究对象却大都是多民族的、跨国界的。
中国民俗学的发展历史
中国历代学者积累了不少的民俗资料和某些有关见解。大约成书于先秦至西汉的古籍《山海经》,记载了丰富的神话、宗教、民族、民间医药等古民俗珍贵资料。在东汉时期已经产生了专门讨论风俗的著作,如应勋的《风俗通义》。
到了魏晋南北朝就产生了专门记述地方风俗的著作,如晋·周处的《风土记》,梁·宗懔的《荆楚岁时记》等。
隋唐以来,全部或部分记录风俗习惯及民间文艺的书籍就更多了。但是,具有现代意义的民俗学著作,却产生在新文化运动之后。
1920年北京大学成立“歌谣研究会”,1922年创办《歌谣》周刊,首次揭示研究歌谣的目的是文艺的与民俗学的。1928年初,中山大学正式成立民俗学会,出版民俗学期刊和丛书,并举办民俗学传习班,影响颇大。
30年代前后,杭州又成立了中国民俗学会,继承并发展了北大和中大这方面的学术工作。从20年代到40年代末,产生了一些优秀的学者和著作,如顾颉刚的《孟姜女故事研究》,江绍原的《发须爪》,以及黄石、闻一多等关于神话、传说的研究论文。
在抗日战争期间,西北的民主政权建立地区,由于毛泽东同志提倡文艺创作的大众化和作家的思想改造,并指出民间固有文化的优点和对它学习的重要,因而在解放区形成了搜集和运用民间文学艺术的热潮,给“五四”以来这方面的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新的科学起点。
全国解放后,北京成立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1950),进行采集、研究和组织队伍等工作。到1966年以前,出版了《民间文艺集刊》、《民间文学》等刊物和许多歌谣集、故事集。
在一般民俗的调查方面,50年代后期,配合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国内外各少数民族的历史、语言、社会、文化、风俗习惯等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积累了大量资料。
总之,建国后17年间在民间文艺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调查、收集、整理和初步研究方面做了许多有价值的工作。
1976年10月,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俗学活动得到了新的、比较全面的发展。民间文艺的收集、研究工作更有进一步的展开。
民俗学的团体,也从地方到中央相继建立起来。1983年5月,中国民俗学会在北京成立。近年来,关于一般民俗学的资料集、论文也不断涌现。有些大学开设了民俗学讲座,民俗学社等专业性组织也在一些大学里出现了。
1983年7月,中国民俗学会在北京开办了听讲人数众多的民俗学讲习班。这时期有些地区博物馆也建立了民俗学部或开办民浴学资料展览会。现在中国的民俗学事业达到了一个新的繁荣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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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基本概要
民俗一词最早见于英国,由英国学者汤普森根据英语中的Folklore所创造。它的原本含意是“民众的知识”或“民间的智慧”(The Lore of Folk),作为科学名称可直译为“关于民众知识的科学”。
民俗是常民生活形态的真实反映,举凡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的内涵与形式,以及其间思想、行为、仪式、活动的记录与形成,都是民俗学探讨的主题,这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与风俗,不仅是人们生活的提升与满足,更是民族生存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
因此,对于民俗学的认知与阐述,是当今国际学术研究极为重视的课题,也是日后研究者刻不容缓的责任与方向。
学科的缘起
民俗学从学术属性来说是一门兼具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性质的交叉学科。民俗学产生于19世纪初的欧洲。
英国在产业革命之后, 成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国家。它的社会文化和风俗习惯与过去以农牧业为主的封建社会的形态,有着很大的差异。这种现象引起不少学者产生一种从科学上给予解释的诉求。
民俗学早期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格林兄弟。但是,民俗学(folklore)一词却是1846年才由英国考古学家汤姆斯(W J Thomas)首先提出。
在此之前,民俗学在德国被称为人民学(volkskunde),在英国及欧洲其他国家被称为大众古俗(popular antiquities)或俗文学(popularliterature)。
1846年,汤姆斯在写给《雅典娜神庙》杂志的信中,提出用folklore一词来概括此一新兴的学科。从此以后,民俗学风靡欧洲。
这个概念的早期含义是指民众的知识或学问,内容包括传统的风俗习惯、民间信仰、民间故事、歌谣、谚语等。
由于民俗现象的普遍存在,以及由于近代许多民族、国家要求民族自我认识、争取民族独立和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统治殖民地的`需要,使这门学科得到广泛深入的发展,遂成为社会科学中一门引人注目的学问。
实际上,19世纪后半叶的德国民俗学家莱因霍尔德·科勒(Reinhold Khler)用“folklore”(民俗)来指称学科研究的对象,用“folkloristics”(民俗学)来指称对于该学科对象的研究。
因此,“folkloristics”这一专指民俗学学科的术语至少可以追溯到19世纪80年代。
美国民俗学家罗伯特·乔治(Robert Georges)和迈克尔·欧文·琼斯(Michael Owen Jones)把他们的实用教科书命名为《民俗学导论》(Folkloristics:An Introduction),并且他们在书的第一页就强调了“folklore”(民俗)和“folkloristics”(民俗学)的区别(1985)。